1. 標志要求國家標準要求電纜有必要具有制造商標識,可所以重復的電纜標志線或許是廠商姓名或商標;即能夠在絕緣及外護套上選用油墨印字或許壓印凸字,又能夠在刮膠帶或標志阻隔帶上運用油墨印字,且油墨印字要具有耐擦性。國家對標志連續性也有具體要求:印在外護套上的標志之間的間隔為550毫米;印電纜絕緣上的標志之間的間隔為275毫米;印在有護套的電纜包帶上的標志之間的間隔為275毫米。國家要求一切標志筆跡要確保明晰,色彩要簡單辨認或易于辨認。
2. 絕緣線芯色彩國家標準要求電纜的線芯選用上色絕緣或其他合適的辦法進行辨認。電纜的每一線芯運用一種色彩(黃綠組合色在外),多芯電纜不能運用赤色、灰色、白色以及不是組合色用的黃色和綠色。
國標對色譜的挑選要求:
單芯電纜:無優先選用色譜;
兩芯電纜:無優先選用色譜;
三芯電纜:綠/黃色、淺藍色、棕色,或是淺藍色、黑色、棕色;
四芯電纜:綠/黃色、淺藍色、黑色、棕色,或是淺藍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
五芯電纜:綠/黃色、淺藍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或是淺藍色、黑色、棕色、黑色或棕色、黑色或棕色;
五芯以上電纜:在外層,一芯是綠/黃色,一芯是淺藍色,其他線芯為除綠、黃、淺藍、棕色之外其他色彩的同一色彩。在其它層,一芯為棕色,其他線芯為除綠、黃、淺藍、棕色之外其他色彩的同一色彩。或許在外層,一芯是淺藍色,一芯是棕色,其他線芯為除綠、黃、淺藍、棕色之外其他色彩的同一色彩。在其它層,一芯為棕色,其他線芯為除綠、黃、淺藍、棕色之外其他色彩的同一色彩。要求各種色彩要能清楚地區分且耐沖突。